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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首次竞争分配 专家称可防财政资金滥用

时间:2013-11-18 00: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导读】中央财政首次竞争分配,河北唐山、辽宁铁岭等10个城市获得中央节能减排支持。要钱须有理,花钱须到位。

  央广网北京11月1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2013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名单,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示一周后确定下来,河北石家庄市、唐山市,辽宁铁岭市等10个城市榜上有名。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10个城市并不是由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敲定”的,而是完全由专家通过公开评审从15个入围城市中选定的。这一方式,开了中央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的先河。

  当时评审的过程是这样的:在15个城市的40多名代表的见证下,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将7个领域28位专家名单投入会场上一个封闭的箱子中,财政部监督检查局派员依次抽取。专家名单来自两部门多年建立的专家库,涵盖工业、建筑、交通、环保,以及财税政策、投资融资等众多领域。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相继赶来会场的专家们立刻被工作人员迎进会议室,看相关材料、审阅各地上报方案,避免与外界接触。评审期间,专家的手机均被集中保管,整个评审过程工作组还安排了全程录音、录像备查。在评审正式开始后,按照规定,地方代表陈述、答辩加上专家提问,然后再由专家进行打分,分数排名靠前的城市胜出。

  由此可以看到,评审程序公开、结果公平,无论是入选还是落选,结果都令人信服。财政资金分配实行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财政部门自由裁量权减少的同时,资金使用方案更加完整,资金绩效目标更加明确,资金分配上的公信力大大提高。

  中央财政首次竞争分配。事实上,这种创新的财政资金分配形式,近年来已在广东推广实施。对于这次中央财政实行竞争分配的方式,有着怎样的优势和意义?

  财政部副部长刘昆表示,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是一项改革创新,从一些地方实施的效果看,改革打破了以往平均分配和逐级下达财政资金的分配模式,在二次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机制,把钱用在关键处,切实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评审专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分析:中央财政资金分配,由行政主导到地方竞争答辩、专家评审决策,意味着财政资金分配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这种形式有利于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同时也减少了资金分配中的权力寻租。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磊认为,这种财政资金分配的形式不仅仅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投资可以这样做,事实上在很多省、地级市已经这样做了,各个地区所采取这种做法一个重要的好处就是避免财政公共资金被滥用,防止资金分配当中出现腐败,这是两大好处。

  这一次参评的一些城市,选择的都是一些节能减排的项目,但同时政策扶持还是有一个明显的倾向性的。石磊指出,财政资金从公益性财政、民生财政上排序,环保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环保属于公共服务,环境属于公共品,如果财政资金不来解决,尤其是那些跨流域、跨地区的环保项目,一地、一省都很难去做,因此这个更多是由财政转移支付来解决。由于工程预算不科学导致过高或过低,最后都有问题,因此这个竞标是一个很好的方式。

  财政部强调,财政资金分配公平竞争是改革方向。既然分配的方式有了创新,在资金分配后,如何确保财政专项资金落到实处、花出效果?

  石磊指出,重要的不是竞争性分配财政资金的形式,而是形式的三个环节。第一,如果是竞争性的选择项目,就可以竞争性的去投标,这就要对投的项目有非常深切的了解。通过写标书,对整个项目的运转过程,要承担什么责任,钱该怎么花的问题都清楚了,这是一个环节非常重要。第二,就是评标。他说自己参与评标的过程非常感动,因为在镇城参加评标项目,做首席评委专家,每一个单位上报的材料都了如指掌。包括它预算的是否合理,工程将来会碰到什么情况,资金使用中有可能出现哪方面的失控等。结果在评的过程中,有的地方对于项目并不是很了解,只是基层写了材料,由领导进行汇报,这种情况就不大容易成功了,因为到最后他都不知道这个项目怎么做。还有的地方是对这个项目非常了解,前因后果到中间过程控制到风险管理,证明他们是有责任能力的,而且报的额度也不是特别大。第三,就是项目评之后,无论资金额度多大,后续的跟踪都很重要,一般都设置三个阶段。先资金分期下达,然后做辅助性的配套方案,再一个到最后的验收。这三个重要的环节就使得这种方式就有非常好的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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